為提升城市冬季清雪實效,保障道路暢通、市民出行安全與環境整潔,依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》、《黑龍江省城市清除冰雪條例》和《黑龍江省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》等相關法律法規,特此告知如下:
一、責任范圍與清雪原則
各機關、企事業單位、臨街商戶及小區物業公司,負責橫向為沿街建筑總長、縱向自墻基至路邊石(無路邊石則至道路邊沿)區域的清雪工作。遵循“雪停即掃”的原則,確保降雪后立即開展清雪作業,恢復道路暢通。
二、清雪責任
1、快速清掃:雪停即動,迅速組織人力、備齊工具,清理積雪,確保不占道、不阻礙交通。
2、規范堆放:積雪應堆放在路邊石下,且需距離路邊石2.5米處,以便機械設備進行裝雪作業。同時,各路口轉彎處不得堆放積雪,以免影響車輛通行。此外,嚴禁將積雪堆放在綠化帶、人行道等影響市容的區域,并且需要避讓開低矮的樹枝及樹掛燈飾,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損害。
3、依法作業:嚴格遵循《黑龍江省城市清除冰雪條例》及相關法規,把控清掃時間、質量與堆放規范,杜絕違規操作。
4、配合督查:主動接受城市管理部門監督檢查,對指出的問題立即整改,確保清雪達標。
三、禁停要求與臨時停車
降雪后,為確保環衛部門大型清雪設備作業順暢與道路通行安全,街道兩側(含停車線內)禁止停放車輛。待積雪清除完畢后,方可依法停放。臨時停放車輛須在前風擋明顯位置留有挪車電話,以便按清冰雪作業要求隨時挪車。
四、清運時限(針對小區物業公司)
降雪后,小區物業公司須遵循“雪停即掃”的原則,確保在降雪停止后立即開展清雪作業,以最快速度恢復小區道路暢通,將積雪需推送至小區外路邊石下方,方便環衛部門集中清運。
1、小雪:6小時內完成積雪推送。
2、中雪:12小時內完成積雪推送。
3、大雪:24小時內完成積雪推送。
若未在規定時限內完成積雪推送,小區物業公司需自行將積雪運往環衛部門指定的地點進行處理。
五、處罰措施
1、對于未按時清掃或清掃未達到規定標準的,將處以每平方米30元的罰款。
2、違規堆放積雪的行為,將按每立方米50元的標準進行罰款。
3、向公共區域拋灑、傾倒冰雪、液體或垃圾污物的,將處以500元的罰款。
4、駕駛人若不在現場、無法取得聯系或拒絕移動車輛以影響清雪作業的,相關部門將依法將車輛拖離現場,并對駕駛人進行相應的處罰。
5、對于上述違規行為,將通過電視媒體進行通告,以示警戒。
六、其他事項
1、各單位法定代表人為清雪工作第一責任人,需親自抓實、監督、管理工作全過程。
2、責任單位或臨街商戶要主動接受管理監督,積極履行清雪責任。
3、如有違規情況,可撥打城管市容熱線0455-5993316進行舉報。
請廣大市民及責任單位積極配合,共同維護冬季道路安全與環境整潔。
肇東市城市管理綜合執法局
肇東市城市環境服務中心






